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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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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96號曾心慈之撤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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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屏院惠民安字第109訴29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曾心慈(即賴月英之承受訴訟人)之本院111

          年8月12日屏院惠民安字第109訴296號函暨民事撤回聲明承

          受訴訟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訴字第296號拆屋還地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上開文書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曾心慈(

          即賴月英之承受訴訟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1-08-12
  • 更新日期:111-08-1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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