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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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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存字第481號王又瑄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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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發文字號:(106)存  字第 481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6年度存字第481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辛股與受取權人王又瑄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33,797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8-22
  • 更新日期:111-08-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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