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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調字第56號曾暐茹、卓永瑞之履勘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5日
屏院惠民安字第111調56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曾暐茹、卓永瑞之本院111年9月5日屏院惠
民安111調56字第1119010993號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調字第5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上開函文,相對人曾暐茹、卓永瑞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函文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上午10時,
於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1051地號土地現場進行履勘。
四、上開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1-09-05
- 更新日期:111-09-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