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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682號余吉財即余榮欽之繼承人即余先通之繼承人、余明全即余榮欽之繼承人即余先通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庚111司執字第14682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余吉財即余榮欽之繼承人即余先 通之繼承人、余明全即余榮欽之繼承人即余先通之繼承人 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68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余春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胡世瑩
- 發布日期:111-09-06
- 更新日期:111-09-0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