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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690號鄭秀禎(鄭記之繼承人)之催領函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5 日
發文字號:(102)存 字第 690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2年度存字第690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戊股與受取權人鄭秀禎(鄭記之繼承人)等25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70,500元整,應送達之催領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9-06
- 更新日期:111-09-0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