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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潮補字第333號鄭㨗恭、林世璋、鄭堯仁、鄭敏昌、鄭楊櫻花之開庭通知書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被告鄭㨗恭、林世璋、鄭堯仁、鄭敏昌、鄭楊櫻花等人之開庭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0條、第152條、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潮補字第33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開庭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下午4時,在本院潮州簡易庭第一法庭開調查庭(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00號)被告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4 日
書記官 粘嫦珠
- 發布日期:111-10-04
- 更新日期:111-10-0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