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7098號TEANKHAM TEERAPHONG之執行命令

字型大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宙111司執字第370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TEANKHAM TEERAPHONG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7098號債權人冠融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與債務人TEANKHAM TEERAPHONG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宙股書記官戴韶儀
 

  • 發布日期:111-10-05
  • 更新日期:111-10-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