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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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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358號歐陽平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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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亥110司執字第4635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歐陽平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358號債權人劉宜玫等與債務人林 美惠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 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亥股書記官鍾錦祥

  • 發布日期:111-10-06
  • 更新日期:111-10-0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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