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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屏簡字第242號葉永仁之判決正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
屏簡惠民文字第111屏簡24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葉永仁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屏簡字第242號塗銷土地抵押權登記事
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葉永仁
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鍾嘉芸
- 發布日期:111-10-14
- 更新日期:111-10-1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