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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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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790號莊子謹之不動產拍賣通知(第一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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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丙111司執字第1879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即債務人莊子謹之不動產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790號債權人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莊子謹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丙股書記官簡銘宏
 

  • 發布日期:111-11-21
  • 更新日期:111-11-2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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