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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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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9131號徐啟智、徐瑞鴻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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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庚111司執字第49131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徐啟智、徐瑞鴻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9131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徐瑩瑩即徐鳴矯、徐鳴穗間清償債
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胡世瑩

  • 發布日期:111-11-22
  • 更新日期:111-11-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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