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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136號陳雅珊(即陳馬老之繼承人)之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
屏院惠民玉字第111司聲136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雅珊(即陳馬老之繼承人)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司聲字第136號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陳雅珊(即陳馬老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 莊惠如
- 發布日期:111-11-23
- 更新日期:111-11-2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