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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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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007號王博慧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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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壬111司執字第19007號

主旨:公示送達(國外)應受送達人王博慧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007號債權人盧慈香與債務人王博
慧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林銀雀

  • 發布日期:111-11-24
  • 更新日期:111-11-2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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