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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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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781號廖冠宇之起訴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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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屏院惠民智字第111訴78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廖冠宇之起訴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781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件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林佳慧

 

  • 發布日期:111-12-27
  • 更新日期:111-12-2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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