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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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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調字第134號劉廷輝、楊宗澤、楊竣升、梁勝德、潘瑞苓、廖奕微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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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屏院惠民智字第111調134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廷輝、楊宗澤、楊竣升、梁勝德、潘瑞苓、廖奕微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調字第13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1.本件鑑定報告已到院,請與書記官聯繫閱卷後,表示意見。2.本次庭期有通知鑑定人到庭為訊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林佳慧

 

  • 發布日期:112-05-05
  • 更新日期:112-05-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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