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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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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潮簡字第476號蘇秀霞、蘇莉莉、蘇秀敏、蘇珮華、被告蘇珮伃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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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潮簡昭民卯字第112潮簡47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秀霞、被告蘇莉莉、被告蘇秀敏、被告蘇
          珮華、被告蘇珮伃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潮簡字第476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蘇秀霞、
           被告蘇莉莉、被告蘇秀敏、被告蘇珮華、被告蘇珮伃得
           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蔡進吉

  • 發布日期:112-11-08
  • 更新日期:112-11-0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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