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親聲字第000275號劉桂英之開庭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家濟111年度家親聲字第275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桂英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
書各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 97 條準用非訟事件法 31 條準用民事訴訟
法第 149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151 條及第 152 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1年度家親聲字第275號免除扶養義務事件
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
記官保管,相對人劉桂英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家
事法庭(法院地址:屏東市棒球路9號)開調查程序,相
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佳惠
書記官 科長/股長 法官
函 稿 代 碼:F064-2 庭期國內公示送達
股 別:濟股
- 發布日期:112-11-20
- 更新日期:112-11-2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