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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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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607號葉英茂等七人之催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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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104)存  字第 607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607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宙股與受取權人葉英茂等七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70元整,應送達之催領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11-30
  • 更新日期:112-11-3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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