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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潮小字第509號曾曦平之判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潮簡昭民卯字第112潮小50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曾曦平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
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潮小字第509號給付電信費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曾曦平得
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蔡進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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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度潮小字第509號公示送達txt
- 發布日期:112-11-30
- 更新日期:112-11-3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