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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0648號余宏仁之更正分配表通知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余宏仁之通知更正分配分配表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0648號債權人陳慧玉等與債務人余宏仁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德股書記官王鏡瑜
- 發布日期:112-11-30
- 更新日期:112-11-3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