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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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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全字第72號林光雄之假扣押裁定、執行命令、查封登記函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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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丁112司執全字第7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光雄之假扣押裁定、執行命令、查封登記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全字第72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光雄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林依靜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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