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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補字第29號蔡坤元之民事起訴狀、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屏院昭民愛字第112勞補2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坤元之裁定及民事起訴狀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補字第29號給付薪資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及民事起訴狀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蔡坤元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黃依玲
- 發布日期:112-12-14
- 更新日期:112-12-1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