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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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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屏簡字第000735號李偉翔之起訴狀及補充起訴理由狀繕本暨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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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
屏簡昭民善字第112屏簡73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偉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及補充起訴理由狀繕本暨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屏簡字第735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二、應送達之旨揭文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上班時間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屏簡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魏慧夷 

股       別:善股
 

  • 發布日期:112-12-15
  • 更新日期:112-12-1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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