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屏小字第639號何浥臣之判決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屏院昭屏民文字第112屏小63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何浥臣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屏小字第639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何浥臣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鍾嘉芸

 

  • 發布日期:112-12-18
  • 更新日期:112-12-1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