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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525號王仁和之分配期日通知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仁和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525號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仁和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德股書記官王鏡瑜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