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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0844號吳文萍之點交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辛112司執字第708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文萍之點交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0844號債權人林秀冠與債務人吳文萍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辛股書記官賀燕花
- 發布日期:113-01-24
- 更新日期:113-01-2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