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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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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7977號楊穩順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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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宇112司執字第47977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穩順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7977號債權人蔡慶勇等與債務人楊美雄、楊美進、史程富即林楊開日之繼承人、史耘丞即林楊開日之繼承人、韓楊開妹、楊穩順、楊麗卿間變賣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鄭兆容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113-02-0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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