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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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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96號郭素秋之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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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素秋之確定證明書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9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確定證明書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郭素秋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蔡語珊
 

  • 發布日期:113-02-05
  • 更新日期:113-02-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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