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32號林威廷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屏院昭民信字第113訴13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威廷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132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下午3時整
      ,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鄒秀珍
 

  • 發布日期:113-02-23
  • 更新日期:113-02-2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