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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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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70995號李淑環即李家和之限定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13年3月13日第四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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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宇111司執字第70995號  

(委外案號:112屏金職未字第1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淑環即李家和之限定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13年3月13日第四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宇字第70995號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張金蘭即李家和之限定繼承人、李國忠即李家和之限定繼承人、李俊嫺即李淑幸即李家和之限定繼承人、李昱潔即李國文之繼承人、李淑環即李家和之限定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2屏金職未字第181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未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鄭兆容

  • 發布日期:113-02-27
  • 更新日期:113-02-2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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