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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154號被告達映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唐崇恩之判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
屏院昭民愛字第112訴1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達映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唐崇恩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54號返還租賃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達映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唐崇恩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黃依玲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