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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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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3611號藍如君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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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亥113司執字第361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藍如君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611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藍如君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亥股書記官鍾錦祥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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