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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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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救字第000031號羅悅升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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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羅悅升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救字第31號訴訟救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羅悅升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蔡語珊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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