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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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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60699號廖人輝即廖仁輝之通知(應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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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宇111司執字第60699號  

(委外案號;112屏金職辰字第13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廖人輝即廖仁輝之通知(應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宇字第60699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廖人輝即廖仁輝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2屏金職辰字第133號,聯絡電話:07-3351278辰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鄭兆容

  • 發布日期:113-03-06
  • 更新日期:113-03-0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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