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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076號謝岩頤之判決正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屏院昭民義字第111訴7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岩頤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7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謝岩頤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陳恩慈
- 發布日期:113-03-11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