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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044212號陳均坤即陳福仁之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祥109司執字第4421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均坤即陳福仁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4212號債權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均坤即陳福仁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祥股書記官蔡進吉
- 發布日期:113-03-11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