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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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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8617號施榮和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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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己112司執字第68617號
 (委外案號:113屏金職未字第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施榮和之拍賣通知(113年4月10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8617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

       務人謝英男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屏金職未字

       第6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未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3-03-14
  • 更新日期:113-03-1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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