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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588號被告李德聖之文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
屏院昭民安字第112訴5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德聖之民事撤回聲請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58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撤回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德聖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房柏均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