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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5542號陳美色之優先承買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己112司執字第155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美色之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542號債權人屏東縣東港區漁會與債務人
陳明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3-03-21
- 更新日期:113-03-2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