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屏簡字第000043號簡澄瑾之判決

字型大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屏院昭屏民元字第113屏簡4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簡澄瑾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屏簡字第43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簡澄瑾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鄭美雀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