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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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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潮簡字第000662號林文松、林義明、林義欣、林正晴之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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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文松、林義明、林義欣、林正晴等四人之判決正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潮簡字第662號代位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林文松、林義明、林義欣、林正晴等四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粘嫦珠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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