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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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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7024號涂力文之禁止處分查封財產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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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癸112司執字第6702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涂力文之禁止處分查封財產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7024號債權人黃有菻與債務人涂力文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癸股書記官簡銘宏

  • 發布日期:113-03-26
  • 更新日期:113-03-2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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