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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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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家繼訴字第000003號楊睿騰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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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家恒113年度家繼訴字第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睿騰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
      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家繼訴字第3號分割遺產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楊睿騰得
      於上班日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四、主文:兩造繼承被繼承人王○結(民國26年8月16日出生、
      112年1月26日死亡,身分證統一編號:T101***653號)所
      遺如附表所示之遺產,准予分割。分割方法:如附表所示
      編號一至三之存款,由兩造按各三分之一之應繼分比例取
      得所有權(含王○結死亡後所衍生之利息等款項,實際金
      額以領取日之餘額為準),並得各自單獨向郵局及農會領
      取所分得之款況。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負擔三分之一。

書記官  蔡政學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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