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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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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潮簡字第000585號林接宏、廖見英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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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接宏即被繼承人林新年妹之繼承人兼被繼承人林見妹、廖假黎之繼承人及被告廖見英即被繼承人林新年妹之繼承人兼被繼承人林見妹、廖假黎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        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潮簡字第585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林接宏即被繼承人林新年妹之繼承人兼被繼承人林見妹、廖假黎之繼承人及廖見英即被繼承人林新年妹之繼承人兼被繼承人林見妹、廖假黎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李家維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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