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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000056號潘琇彌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13年3月26日準備程序筆錄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屏院昭民信字第112簡上5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潘琇彌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13年3月26
日準備程序筆錄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簡上字第56號拆屋還地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13年3月26日準備程序
筆錄,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下午3時30
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鄒秀珍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