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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83號李岳霖(即李水卿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民事起訴狀繕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屏院昭民友字第112訴7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岳霖(即李水卿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
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7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下午2時,
在本院民事第2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