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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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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83號李岳霖(即李水卿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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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屏院昭民友字第112訴7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岳霖(即李水卿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
   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7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下午2時,
      在本院民事第2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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