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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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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001059號高文琴之本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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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屏院昭非禮字第112司票1059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高文琴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項、第2項、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票字第1059號本票裁定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高文琴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司法院網站及本院粘貼牌示處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四、主文:相對人於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9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本票附表:
112年度司票字第1059號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備考
 
 
(新臺幣)
 
 
 
 
001
108年12月11日
40,000元
109年1月11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08
 
002
108年12月18日
30,000元
109年1月18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09
 
003
108年12月23日
40,000元
109年1月23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07
 
004
108年12月30日
50,000元
109年1月30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10
 
005
109年1月14日
240,000元
109年3月14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11
 
006
109年1月14日
100,000元
109年3月14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12
 
007
109年1月17日
130,000元
109年2月11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13
 
008
109年2月3日
30,000元
109年3月3日
112年7月1日
CH691014
 
009
109年11月28日
50,000元
未記載
112年7月1日
TH487429
 
 

民事庭
書記官  林祥玉
  • 發布日期:113-04-12
  • 更新日期:113-04-1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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