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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1231號吳三豐之拍賣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己112司執字第61231號
(委外案號:113屏金職辰字第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三豐之拍賣通知(113年5月8日第
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己字第61231號債權人寰辰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三豐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
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
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
113屏金職辰字第46號,聯絡電話:07-3351278辰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