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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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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1231號吳三豐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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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己112司執字第61231號
 (委外案號:113屏金職辰字第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三豐之拍賣通知(113年5月8日第

           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己字第61231號債權人寰辰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三豐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

       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

       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

      113屏金職辰字第46號,聯絡電話:07-3351278辰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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