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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屏簡字第000204號吳威德之陳報狀繕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屏院昭屏民力字第113屏簡2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威德之陳報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屏簡字第204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吳威德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謝鎮光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